华体会平台(中国)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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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及
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90号文件部署,学校组织了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经各项目组自由申报、教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同意“能力导向、四位一体、协同驱动-光电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等41项成果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详见附件)。为确保公平公正,学校聘请了高水平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组成专家组,经盲审、明审,及充分论证,并报学校党委研究,拟确定“能力导向、四位一体、协同驱动-光电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等22项成果为校级一等奖教学成果、“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日语演讲实践教学改革与探索”等19项成果为校级二等奖教学成果(见附表1),拟推荐“地方高校电气信息类“四驱动五融合”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12项成果以华体会平台(中国)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见附表2),拟推荐“对接与重构:“德、智、能”三位一体的化学师范生基础课程群建设”等2项成果以华体会平台(中国)芙蓉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见附表3)。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建韶 联系电话:07367186052
附件: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及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教务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