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教育工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全校师生员工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确定联络员。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28日上午12:00前电话报党政办,党政办电话7186016。
2.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取消休假,保持工作状态,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3.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摸排本单位近两周内往返武汉的教职工相关情况,填写《近两周内高校教职工往返武汉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月28日12:00前在学校微信行政办公群电子反馈表格信息,联系人:党政办朱峰13974216868。
4.各二级单位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1月28日开始,各单位每日12:00前在学校微信行政办公群电子报送疫情,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须报告(即零报告),学校将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报告执行情况。严禁漏报、错报、瞒报、迟报,否则,严肃追责。
5.省教育厅已明确延期开学,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未接到正式通知前,教职工不得提前返校上班。
6.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外出,不得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群体性活动。
7.居住在校园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测;教职工出入其它公共场所时,也必须佩戴口罩。
8.各二级单位要告知本单位教职工尽量劝阻亲属朋友,无特殊情况不要进入校园。
9.各教学院(含芙蓉学院、继教学院)务必在近两天内告知每位学生学校会延期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并做好通知记录备查,正式开学前学校概不提供食宿。若有学生提前返校,不仅要求学院自己做好劝返工作,同时学校还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0.各教学院(含芙蓉学院、继教学院)按要求进一步做好湖北籍(武汉)或近两周内有湖北(武汉)旅居史学生的排查和跟踪工作。
11.各二级单位要动员本单位教职工未雨绸缪,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工作。
12.未居住在校园内的教职工,除遵守学校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当地社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13.学校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要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指导。
14.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希望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如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格工作纪律,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绝不姑息。
附件:《近两周内高校教职工往返武汉情况调查表》
华体会平台(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